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商学院学生校内外租房住宿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启动2019-2020学年学生校内外租房的申请审批工作,请各学院对照办法要求,对学生校内外租房申请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审批。本专科学生申请采取线上办理的模式(附件2流程、附件6操作指南),研究生申请采取线下办理的模式(附件3流程)。各二级学院在5月22日前完成本专科学生的线上办理,同时完成研究生的线下办理,并将拟办理2019-2020学年校内外租房的研究生名单进行汇总,以学院为单位将《2019-2020学年____学院研究生校内外租房统计表》(纸质档须学院分党委副书记签字并盖章;电子档发到邮箱517986075@qq.com)、《湖南商学院学生校内外租房申请表》(复印件)等材料交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育人中心综合管理部104办公室,逾期不候。(注:本专科学生名单不需汇总,以系统内信息为准,无需上交任何纸质材料)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育人中心将在本学期期末进行校内外租房学生床位的财产清查和钥匙收缴,并完成建档工作。因2019年学校再次扩大招生规模,南北校区学生住宿安排十分紧张,学生公寓房源已经饱和,为尽快完成下一学年的学生住宿安排规划,确保2019级新生能够顺利入住,请办理了2019-2020学年校内外租房的学生在暑假放假前搬出寝室,腾出床位,以便学校提前进行住宿整体调整。
为降低学生校内外租房住宿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生的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请各学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建议其不要单独租房住宿,同时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审批管理到位,拟申请校内外租房学生必须要有家长同意的有效证明(本人来校签字同意,或者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签订安全协议(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协议内容),确保手续齐全。对校内外租房住宿学生,学院要全程关注,教育、管理、服务到位,指导学生选择租房区域,签订租房安全协议,其所有资料由学工办备案保存。
其他注意事项:1.所有本学年已办校内外租房、走读手续的学生如要下一学年继续校内外租房、走读,一律全部重新办理手续。
2.办理走读手续与校内外租房手续所需材料、办理流程一致,申请事由写明“走读”。
3.校内外租房、走读均不保留床位。学校财务处将根据公寓中心提供的下一学年校内外租房名单免除校内外租房学生下一学年的住宿费。如学生私自校内外租房,没办理或没及时办理手续,导致学校财务处未免除学生的住宿费,一律不再补办。
联系人:张高阳 王英 联系电话:88689061 88689142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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